为支持中国放射医学与防护事业的发展、支持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研究生培养,鼓励该院学子努力成才,南京中硼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特捐资给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设立专项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的优秀研究生。为了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有志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科领域深造的品学兼优的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具体为:

(一)评选对象:

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曰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热爱放射医学与防护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参加课题研究者优先;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研二、研三学生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包括录用通知)。

⒊ 积极参加校园和学院的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加强体育锻炼、关心集体。

⒋参与中硼合作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三)获奖人数的金额

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设立优秀研究生奖5名,金额5000元/名。

(四)评选办法:

1.南京中硼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双方成立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双方共同负责组织并开展工作。

2.奖学金的申请原则上是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并由导师推荐形式,由研究生向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表,经评委会资格审查后,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奖学金评定汇报答辩。经评委会评定获奖名单,并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3.南京中硼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共同组织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予以表彰。获奖的有关资料归入获奖者的个人档案中。

4.该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颁奖时间定于每年5月中下旬

二、南京中硼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资金日常由该公司进行管理,每年于颁奖仪式上给予获奖学生。

三、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5—6位研究生导师

中硼医疗集团有限公司:1—2人

秘书:朱巍、彭蓉

四、本条例未尽事宜,由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硼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