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设立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上海联影”奖学金,该奖学金的设立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与成才,体现了社会对放射医学专业学生的关爱,从而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放射医学)的发展。

一、    评选对象/条件

1、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全日制在校大三本科生;

2、核医学、放射治疗以及医学物理三个专业方向;

3、除上述条件外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内外活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校园活动竞赛等方

面)有优秀表现者;

(2)专业课程成绩优秀(以已修的课程为参考标准),位于班级

或者年级排名前15%。

(3)认同联影价值观,愿意进入医疗设备行业从事相关工作,毕业后加入联影工作意愿强。

二、组织实施

1、本基金为动本基金,每年评选一次,进行独立核算。

2、评选专家:奖学金由放医学院指派教师代表和联影人力资源部代表共同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助教金由放医学院指派教师代表组成。

3、放医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联影”奖学金的候选名单。组织“联合评审小组”对学院推荐“联影”奖学金的候选名单进行答辩评选,联影在答辩环节可根据学生的答辩表现对该名单进行最终的确认。如个别学生的答辩表现明显不符合联影奖学金优秀学生条件的,联影有权对最终的获奖名单予以调整并确定最终获得“联影”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名单。

4、评选活动于每年四月底完成,并于每年六月底前完成奖学金颁奖仪式。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联影备案。

三、奖励额度与名额

1、奖学金:每个专业方向5名,每年最多15名学生获得奖学金。

(1)“联合评审小组”根据当年度评审选拔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获奖学生专业及人数分布,但需要经过双方最高领导层批准。

(2)奖励金额:5000元/人,预算金额:75000元/年。

2、助教金:另设“联影助教金”,总额25000元/年,用于奖励相关从事挑选和培养学生的优秀教师,由学院评审。

四、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条例未尽事宜由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上海联影”奖学、助教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上海联影”奖学助教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